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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塑料熱變形維卡溫度測試儀
- 品牌:北京北廣精儀
- 型號: RBWK-300A
- 產地:北京 海淀區
- 供應商報價:¥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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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廣精儀儀器設備有限公司
更新時間:2025-04-22 07: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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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范圍售全國
入駐年限第10年
營業執照已審核
- 同類產品維卡熱變形軟化點溫度測試儀(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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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特點
- 橡膠塑料熱變形維卡溫度測試儀作為控制質量和鑒定新品種熱性能的一個指標,由百分表測量形變,溫控儀設定升溫速度,試樣架自動升降,一次可試驗三個試樣。操作方便、設計新穎、外形美觀、可靠性高。
詳細介紹
橡膠塑料熱變形維卡溫度測試儀技術參數:1、溫度范圍:室溫--300℃2、升溫速度:12±1℃/6min 5±0.5℃/6min3、溫度誤差:±1℃4、變形測量范圍:0--1mm5、變形測量誤差:0.01mm6、加熱介質:甲基硅油7、加熱功率:4Kw8、冷卻方式:150℃以上自然冷卻 150℃以下水冷或自然冷卻
橡膠塑料熱變形維卡溫度測試儀本標準建立了熱壓模塑制備熱固性材料試樣的通則和壓制程序。
本標準規定了在性能試驗報告應包含的有關試樣制備的詳細內容。
本標準給出設計制備試樣用模具的一般原理。
為了以再現的方法制備試樣,本標準討論了試驗結果具有可比的試樣制備所涉及的基本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以酚醛樹脂,氨茶樹脂,三聚氰胺/酚醛、環氧及不飽和聚酯樹脂為基料的熱因性粉狀
模塑料(PMCs),由于某些模塑料的成分、流動性或其他可變因素,可能需要按照規定的方法制備試
樣。在此情況下需要各方協商一致,并在模望報告中注明。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板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033.1-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測定第1部分:浸清法,液體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ISO 1183-1;2004,1DT)
GB/T 1404.1-2008
塑料粉狀酚醛模塑料第1部分:命名方法和基礎規范(ISO14526-1;
1999,IDT)
GB/T 1404.2-2008
塑料粉狀酚醛模塑料第2部分:試樣制備和性能測定(ISO 14526-2:
1999.IDT)
GB/T 2035--2008塑料術語及其定義(ISO 472;1999,IDT)
GB/T 3403.1-2008塑料粉狀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型料(UF-和UF/MF-PMCs)
第1部分:命名系統和分類基礎(ISO 14527-1:1999,IDT)
GB/T 11997-2008塑料多用途試樣(ISO 3167;2002,IDT)
ISO 4287幾何產品規范(GPS)表面結構:輪廓方法一術語,定義和表面結構參數
ISO 14526-3塑料
粉狀酚醛模望料(PF-PMCs)第3部分:選擇模塑料的要求
4.2壓針頭,是硬質鋼制成的長為3mm,橫截面積為1.000 mm2±0.015 mm2的圓柱體。固定在
負載桿的底部,壓針頭的下表面應平整,垂直于負載桿的軸線,并且無毛刺。
4.3 已校正的千分表(或其他適宜的測量儀器),能夠測量壓針頭刺入試樣1mm±0.01mm的針入
度,并能將千分表的推力記為試樣所受推力的一部分。
注
1在此類型的儀器中,千分表彈簧力向上,要從負荷中減去;如果這種力向下,應加到負荷上。
2 在整個沖程過程中,由于千分表彈簧上所施加的力明顯地變化,所以要在整個沖程中測定這個力。
4.4 負荷板,裝在負載桿上,加有適合的砝碼,使加到試樣上的總推力,對于A50和A120達到10N
±0.2N,對于B5和B120達到50N士1N。負載桿、壓針頭、負荷板千分表彈簧組合向下的推力應不超過
1N。
4.5加熱設備,盛有液體的加熱浴或帶有強制鼓風式氮氣循環烘箱。加熱設備應裝有控制器,能按要求
以50℃/h士5℃/h或120℃/h±10℃/h勻速升溫。在試驗期間,每隔6min溫度變化分別為5C±
0.5℃或12℃±1C,應認為加熱速率符合要求。
調節儀器使其在達到規定的壓痕時,自動切斷加熱器并發出警報。
4.5.1加熱浴,盛有試樣浸入的液體,并裝有高效攪拌器,試樣浸入深度至少為35mm;確定選擇的液
體在使用溫度下是穩定的,對受試材料沒有影響,例如膨脹或開裂等現象。當使用加熱浴時,將測得靠近試樣液體的溫度作為維卡軟化溫度(VST)(見7.5)。
液體石臘、變壓器油、甘油和硅油都是合適的傳熱介質,也可以使用其他液體。
4.5.2 烘箱,能使空氣或氮氣以60次/min的速度在烘箱內循環。每臺烘箱的容積不少于10L,箱內空
氣或氮氣以1.5~2m/s的速度垂直于試樣表面流動。
試驗結果取決于循環空氣或氮氣與試樣間的熱傳遞速度。因試樣相對較小以及試樣下表面與試樣
架接觸的原因,所以空氣或氮氣的溫度不應作為VST,而將靠近壓針頭的負載桿上或試樣架上的傳感
器所示的溫度作為VST。
初始校準時,應通過試驗證明,傳感器所顯示的溫度與放在空白試樣附近附加校正傳感器所顯示的
溫度差在士0.1℃范圍內。
商業用烘箱常常裝有適合的空氣或氮氣循環裝置。如果沒有,必須通過裝配垂直于試樣表面的定向
循環氣流板,以保證熱傳遞速度。
4.6測溫儀器
4.6.1加熱浴,部分浸入型玻璃水銀溫度計或測量范圍適當的其他測溫儀器,精度在0.5℃以內。應按
照7.2要求的浸入深度校正玻璃水銀溫度計。
4.6.2與空氣或氮氣烘箱相匹配的測溫儀器,精度在0.5℃以內。將傳感器(熱電偶或Pt100)放在靠近
壓針頭負載桿或試樣架的適當位置。5 試樣
5.1每個受試樣品使用至少兩個試樣,試樣為厚3~6.5 mm,邊長10mm的正方形或直徑10mm的
圓形,表面平整、平行、無飛邊。試樣應按照受試材料規定進行制備。如果沒有規定,可以使用任何適當
的方法制備試樣。
5.2 如果受試樣品是模塑材料(粉料或粒料),應按照受試材料的有關規定模塑成厚度為3~6.5mm
的試樣。沒有規定則按照GB/T 9352、GB/T 17037.1或GB/T11997模塑試樣。如果這些都不適用,可
以遵照其他能使材料性能改變盡可能少的方法制備試樣。
5.3對于板材,試樣厚度應等于原板材厚度,但下述除外:
a)如果試樣厚度超過6.5mm,應根據ISO2818通過單面機械加工使試樣厚度減小到3~
6.5mm,另一表面保留原樣。試驗表面應是原始表面。
b)如果板材厚度小于3mm,將至多三片試樣直接疊合在一起,使其總厚度在3~6.5mm之間,上
片厚度至少為1.5mm。厚度較小的片材疊合不一定能測得相同的試驗結果。
5.4所獲得的試驗結果可能與制備試樣所用的模塑條件有關,雖然此依從關系并不常見。當試驗的結熱塑性塑料壓塑試樣的制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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